财务资产处
发布者:管理员发布时间:2023-12-19作者:Admin来源:人事处点击量:
负责全所财务管理、资产管理、政府采购、物资采购及财务报销管理工作。
1.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,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内部财务制度。
2.负责组织编制单位预算和决算,并根据批复的预算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,根据决算数据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提出调整建议。指导科研人员依据各类专项经费管理办法,编制各类科研项目预算,审核各类项目决算。负责全所各类支出事项的报销审核,并进行分类会计核算,监督资金使用情况。
3.负责组织管理全所各项收入,根据收入类别,合理设置收入归集账户,将实现的收入开具不同票据,及时准确地计入相关账户,进行分类核算。负责基建项目的会计核算、财务管理及决算编制,配合竣工项目验收。负责工会财务的会计核算、资金管理及预决算的编制。负责党费经费的会计核算、资金管理。负责全所职工医疗费报销、统计上报工作。负责职工工资、津补贴及各类福利的发放及成本核算。负责税务申报、税金缴纳及其他涉税事项。负责组织各类财务报表、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。负责会计档案的立卷、归档及保管。负责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与共享,负责研究所财务软件的维护和更新。物资采购平台的维护与管理。完成上级部门和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4.负责全所固定资产实物账、财务账的登记,对账,及组织固定资产的报废审批工作。组织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,监督政府采购执行,统计政府采购执行情况。负责组织编报国有资产决算、组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等工作。
5.定期提供财务分析报告,对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财务监督,防范财务风险。配合国家财政、审计等主管部门或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对我所开展的各项审计、检查及调研工作。
6.负责全所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财务助理的业务培训,对德州、衡阳两站的会计业务进行指导。
7.完成上级部门和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处 长:陈 欣 电话:82105631
副处长:李宏丽 电话:82109631;张建君 电话:82106221